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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记者杨亮为降低污染物排放,保护蓝天白云,珠海再出重拳,拟划大面积绿色区域,禁止排放不达标或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的挖掘机、起重机、推土机等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在区域内使用。南都记者获悉,受影响的机械种类超过18种,多为工程机械、农业机械、林业园林机械等。
珠海市环境保护局发布《珠海市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拟将珠海市辖区范围内除高栏港区、富山工业园区外所有区域划定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
珠海市环保局有关人士表示,此举旨在进一步保护和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
意见稿明确,针对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限制措施预计今年11月1日实施,5月1日至10月31日为宣传教育期,对违反规定在禁用区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相关部门进行劝阻。11月1日起,发现违规行为将予以处罚。
意见稿还设置了一个过渡期,明确在用国Ⅱ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通过加装或者更换符合要求的污染控制装置,其尾气排放达到国家第三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的可延长使用至2019年12月31日,截止日期后禁止在禁用区域使用。
上述人士表示,接下来,环保部门将会同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农业行政、水行政等有关部门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检查,排放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各类施工工地在禁用区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施工审批监管部门责令立即停止使用,并由环保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工业企业在禁用区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生产活动的,由环保部门责令停止使用,并依法予以处罚。
目前该规定正在公开征集意见,即日起至4月25日之前,市民可登录环保局网站提出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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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征求意见稿明确,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平地机、开槽机、桩工机械、拖拉机、收割机、插秧机、耕整地机械、灌溉机械、植保机械、叉车、起重机、装卸搬运机械、牵引车等,主要有工程机械、农业机械、场内机械、港作机械、林业园林机械等机械。
据介绍,这些机械车辆如未达到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标准、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或者污染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排放不合格的,就属于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今后将在除高栏港、富山工业园区以外的珠海大部分区域被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