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Cs治理正在成为中国各大城市环保化任务的重中之重。2018年5月1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的《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为落实省政府政策,加快推动徐州市VOCs治理进程,5月28日,徐州市环境保护局发布关于印发《徐州市2018年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徐州印发《徐州市2018年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方案》指出,VOCs污染防治工作要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重点时段为突破,以重点地区为主要着力点,以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物为主要控制对象,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源头防控,分类施策,推进VOCs与NOx协同减排,建立VOCs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和产业绿色发展。到2018年底,全市VOCs排放量较2015年下降4%以上,重点工业行业VOCs排放量较2015年减少15%以上。
按照《方案》规划,本次VOCs治理的重点行业包括制药、农药、橡胶制品、涂料、油墨、胶粘剂、染料、化学助剂、化工原料及中间体、日用化工等化工行业;汽车、电动车、工程机械、钢结构、卷材、家用电器制造等工业涂装行业、包装印刷行业和板材加工行业。治理工作要加强对芳香烃、烯烃、炔烃、醛类等活性强的VOCs排放控制,同时要强化对苯乙烯、甲硫醇、甲硫醚等恶臭类VOCs的排放控制。
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
《方案》强调,VOCs污染防治工作要加快推进“散乱污”企业分类整治。各地要按照《关于印发徐州市集中整治“散乱污”企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徐政办传〔2018]18号)要求,对涉VOCs排放的“散乱污”企业进行排查整治,建立管理台账,实施分类治理。列入关闭取缔类的,依法依规予以取缔,做到“两断三清”。涉VOCs排放的“散乱污”企业包括:涂料、油墨、合成革、橡胶制品、化纤生产等化工企业,使用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和其它有机溶剂的印刷、家具、钢结构、人造板、注塑等制造加工企业,以及露头喷涂汽车维修作业等。
《方案》强调,要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提高VOCs排放重点行业环保准入门槛,提高VOCs排放重点行业环保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严格限制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新、改、扩建涉VOCs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
《方案》强调,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2018年底前对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落后、达不到安全和环保要求的化工企业,坚决予以淘汰。
推进重点工业行业VOCs治理
《方案》指出,要完成化工行业全过程污染控制。完成全市化工行业设备和管阀件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建立企业LDAR信息综合管理平台。6月底前,全面完成化工行业VOCs综合整治。
《方案》指出,要完成工业涂装VOCs综合治理。6月底前,完成家具、船舶、工程机械、钢结构等行业VOCs综合治理。全市所有家具、工程机械、车辆(电动车)制造、钢结构、机动车维修等涂装、喷涂行业企业,全面杜绝露天喷涂作业。加强有机废气分类收集与处理,对喷漆、流平、烘干等环节产生的废气,采取焚烧等高效末端治理技术。
《方案》指出,要完成印刷包装行业VOCs综合治理。6月底前,全面完成印刷包装行业综合治理。对转运、储存等环节,采取密闭措施。加强有机废气分类收集与处理,收集的废气采取回收、焚烧等末端治理措施。
《方案》指出,要强化其他行业VOCs综合治理。6月底前,完成电子信息、纺织、木材加工等其他行业VOCs综合治理。电子信息行业完成溶剂清洗、光刻、涂胶、涂装等工序VOCs治理,纺织印染行业完成定型机、印花废气治理,木材加工行业完成干燥、涂胶、热压过程VOCs治理。
《方案》指出,要强制重点行业清洁原料替代。印刷包装以及交通工具、机械设备、人造板、家具、船舶制造等行业的738家企业,全面使用低VOCs含量的水性涂料、胶黏剂替代原有的有机溶剂、清洗剂、胶黏剂等。
实施移动源VOCs防治
《方案》强调,要加强汽车维修业污染控制。6月底前完成210家一、二类汽修企业VOCs污染治理项目。汽车维修行业使用涂料平、烘干作业必须在装有无组织废气收集系统的密闭车间内进行,使用溶剂型涂料的喷枪应密闭清洗,产生的有机废气应当收集后处理排放。全面取缔露天和敞开式汽修喷涂作业。
推动全行业达标排放
《方案》强调,全市1619家涉及排放VOCs的各行业工业企业限期完成全行业达标排放工作。其中,工程机械、钢结构、车辆制造等工业涂装行业企业和印刷包装及汽修行业企业完成VOCs治理,分别参照北京市地方标准《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226-2015)、《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11/1201-2015)及深圳经济特区技术规含量限值》(SZJG50-2015)执行。
《方案》强调,要建立健全ⅤOCs管理体系。6月底前建成重点源排放量核算与减排综合管理平台,建立完善排放清单编制与动态更新机制。建立市重点监管企业名录,全市177家重点监管企业须委托专业机构设计有机废气治理方案,通过专家评审报市环保局各案。市重点监管企业6月底前完成深度治理。10月底前,完成重点排污口在线监控设施安装。